1122. 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记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第 1122 题 / 共 1208 题
答案:错误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记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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