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6分。
第 196 题 / 共 400 题
答案:正确
解释:《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6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6分。 相关试题
- 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 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
- 驾驶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可以在1年内驾驶机动车。
- 驾驶人有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嫌疑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
-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时,驾驶人应该怎么办?
- 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 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遇到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要依次交替通行。
-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遇前车有下列哪种情形时不得超车?
-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得有哪些危险行为?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靠路边停车过程中如何使用灯光?
-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需要向什么地方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 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 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的申请人会承担下列哪种法律责任?
- 夜间机动车通过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时,要怎样使用灯光?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