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 187 题 / 共 400 题
答案:正确
解释:《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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