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一个周期满分为12分。
第 184 题 / 共 400 题
答案:正确
解释:《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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